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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離職,公司領導不同意也不批,怎么辦?

          辭職申請書寫好了,找領導談了想法,領導就是不同意。怎么辦?
          已邀請:
          法社

          法社 - 龍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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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員工提出辭職,單位不批準怎么辦
          勞動者辭職不需要單位批準,但須程序合法。
          現實中,勞動者辭職單位以各種借口不受理、不批準,勞動者憤而離職,最后單位卻以勞動者未依法離職造成單位損失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資等,導致勞動者有苦難言。
          首先明確一點,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也就是說我國法律賦予了勞動者無限辭職權。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勞動者辭職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
          其次,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不等于說辭職沒有任何限制,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天主動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書面形式。
          二、辭職時單位不辦離職手續怎么辦
          由于法律的強性規定,勞動者要求辭職的權利得到保護,對于勞動者這種提前30天的辭職要求,用人單位沒有選擇權。
          因此,提前告知期結束后,勞動者解除勞動生效,可以離開單位。
          單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內辦理交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勞動者不予承擔。
          告知期結束后,用人單位不及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動十五日內為勞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給勞動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勞動者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者雖然有辭職的權利,但是勞動者在辭職時應該辦理好相關的手續,避免被單位鉆了空子,白白遭受損失。而在辦理辭職手續時,如果遇到單位不批或不給辦離職手續等不配合的情況時,作為勞動者,你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
          璇貞

          璇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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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離職,公司領導不同意也不批,怎么為? 答:謝謝頭條君邀請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所以,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克扣勞動者的工資、濫罰款、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3、如果已經交了辭職書單位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盡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么,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第二,重新寫一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并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簽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悅新

          悅新 - 所謂了解,就是知道對方心靈最深的地方的痛處,痛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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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員工一般是有權利申請離職的,那公司要是不同意辭職應該怎么辦呢,可以強行走嗎?接下來由查悅社保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如果你已經依法履行了辭職的相關程序,用人單位違法不給你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侵犯你的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你有權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舉報或者投訴,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蛘?,你依法直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對仲裁不服,你還可以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10元/件),將用人單位告到法院打官司。



          對于惡意拖延,拒不提供離職證明,不辦理相關手續的單位,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由于單位的拖延為勞動者造成損失的,還可以主張單位賠償。
          依照《勞動法》第31條規定單方提出辭職,公司沒有權利不同意。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上簽名〕,不需要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辭職不用單位批準,關鍵是辭職信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幾個比較實用的提示:

          1.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寫什么都行,簽字后自己保留一份。
          2.提交書面辭職信時做好現場對話錄音,盡量誘導老板說出如辭職一律不批等可以作為證據的話。
          3.不簽就通過郵局特快專遞發送辭職信,單件上注明是xxx辭職申請書,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聯系方式、公司全稱和詳細地址??爝f回執即可作為辭職信送達證據,此為法律認可。




          有了以上證據,在30天(試用期3天)后公司要給你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或勞動監察隊投訴公司。

          另外辭職分為三種情況可以了解一下,一是在雙方均無違法違約事實時,勞動者有權利提前三十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三十天后離職。如有約定服務期,即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的服務期,則勞動者要支付對應時段的違約金。此處,注意是第三方的專項培訓,且要有相關憑證,并依據為工作年限來按比例支付。第二種情況是,用人單位存在違法事由,比如未及時發放工資,未上保險等,則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辭職,而無需提前三十天;第三種情況是即時辭職,適用于用人單位未能為勞動者提供基礎的工作條件等。

          軍哥

          軍哥 - 有些事,只能一個人做。有些關,只能一個人過。有些路啊,只能一個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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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辭職一說看似簡單,也很復雜。如今各公司員工提出辭職,基本都暢通無阻。因為人太多了,地球少誰都一樣轉。而該文提問的重點是員工要離職,公司領導不同意不批。這就說明此人非一般員工??赡苁歉吖?,可能是技術骨干。因工作出色人又獨擋一面,確實公司離不開。那當然不能同意,〝世界這么大,我想去看看〝。等理由也不充分。在有,公司重要崗位上的員工及技術骨干,任何公司領導都青睞重視他們,他們是人才,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必不可少的財富。所以對這些人才,在入職時是要簽訂協議的,一旦違約,是要賠償違約金的。同時崗位的銜接,還需要過程,培養新人還需要時間。做為當事人都應考慮,把后續的工作鋪墊好,協調好。減少你離職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和公司領導心平氣和地耐心商討,溝通。正所謂∴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精誠所至,玉石俱開。那么,最后因為你辭職意決,公司也挽留不住你,(甚至加級加薪)公司也知道你身在曹營心在漢,你又把應該做的都做了。我想,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你的目的也就能達到并實現啦!公司最終也會放手同意。
          同樂

          同樂 - 與天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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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我有一辦公室主任為了珠海建沒,要離職"下海",是真的去填海,我勸他停薪留職,回來可繼續工作,他不愿意,說不想讓別人誤會,為了不影響他做商人大老板的決心,隨便他吧!現在這個社會,老板如不同意你離職無外乎三點:第一,你確實有工作能力。第二.你知道的內容太多。第三,你人脈廣黑白通吃,若不然還不讓你離職。如果你真的要離職而公司不愿意,以種種利益相壓制,只有走正規渠道如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津程序。
          Francis

          Francis - 時間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溫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間,物走星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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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邀請!介紹下我的身邊真實案例供參考。我現在同事以前在中興上班,程序猿,長加班比較辛苦,因此不想干了!但是合同還不到期,違約要交不菲的違約金的,那他可不干,還急著走人,他告訴我這樣干的:正常上班,不辭職,就是不干事,讓自己表現得不稱職,最后公司把他給炒了,還陪了他違約金!也是沒色了
          町田

          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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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你的辭職報告要寫好,電子版和打印版的手里自己留一份,同時,給部門領導一份電子版的,記住要留有發送記錄,然后手里工作要交接好,剩下上班時間就是只上班,不工作,或者請病假,記住不能主動辭職,要讓人家辭退你,但是要記住,無論如何,自己態度一定要好,畢竟你還要做這一行,
          游俠兒

          游俠兒 - 是非真假一座橋,輪回幾多一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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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有義務配合員工離職并開具離職證明。具體可參見第三十七,三十八條。
          你只要有書面或郵件證明你已經正式提出離職即可。最多30天交接。
          公司拒不辦理離職,可申請勞動仲裁,仲裁過程可全程委托律師代理。類似的仲裁結果基本不會輸。
          最后說一句:勞動者想對公司是弱勢群體,一定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微笑慢慢淡出回憶

          微笑慢慢淡出回憶 - 我要走了,美好的回憶我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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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邀請,領導不批準不同意,無外乎是一沒人接班,二是你很重要。我們公司現在就是這樣,員工要離職,但是領導就是不放人,我的方法就是,首先把該拿的錢拿了,然后找個人把你的工作交接一下,再找領導談一下,要是你領導還是不同意,你就找個理由請長假,直接不來了,不來的前提是你該拿的錢都拿了
          冬天真冷

          冬天真冷 - 運籌帷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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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很懂相關勞動法,就不提相關法律意見。說一個同事的經歷,同事要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剛好是旺季,領導的意見是等到淡季再走,怎么也不肯批準離職。等到淡季,別說這次offer黃了,也過了求職期。這個哥們厲害,采取軟抵抗政策,按時上班,按時下班,碰到工作任務,盡量拖,臨時任務從來不肯做,全交給其他同事,上下班按時打卡,踩點上班,絕不多干一分鐘,工資一分也不能少了他,至于那點點績效考勤工資,人資部愛扣就扣,領導不批準就一直泡下去的架勢,半個月之后,拿到工資走人。
          SEO大大

          SEO大大 - SEO從業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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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邀請,首先,恭喜你,領導不同意你離職,說明你是個人才,有特長。 面對當今惜才若渴的社會,有的人覺得在某個單位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想離職去拓展自己更大的空間。誠然,這種想法是正確的。 公司領導不同意也不批,這肯定是不對的,根據勞動法相關內容,任何人不能損害你的合法權宜。一旦違背了你的意愿,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當然,這是下策,不排除通過協商解決問題的可能性。 當然,你要考慮好,如果決然想跳槽或想從事其它行業的話,不必顧及面子.人情之類的干擾,大可翻臉,任何人不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希望我的建議能對你有所幫助!再見!
          評論員

          評論員 - 記憶是無花的薔薇,永遠不會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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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肯定是比較關鍵的崗位或者目前比較關鍵的工作,如果沒有過渡期我想領導會比較被動。這個可以幫助領導招人,然后帶人,讓其可以迅速勝任工作崗位。假如不涉及違約賠償,我想還是不要鬧翻比較好。對于說領導惡意強留,以現在的勞動合同法,離職不是什么難事。那個法律字也不多,可以翻來看看。
          玉林

          玉林 - 摔倒了爬起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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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邀請。
          員工(指企業單位的員工)正常的辭職,只要提前30天通知單位即可,不需要單位批準或同意。當滿30天后,即便單位不同意,也沒人辦理交接手續,員工直接走人即可。
          核心:員工辭職信是通知,不是申請,故不需單位審批。
          沒頭腦

          沒頭腦 - 有時候學歷很高不一定把自己沉得下來做事情

          贊同來自: 行者

          書面提出離職申請一個月,一個月后,不管公司領導批不批,法律上都支持你離職的,如果公司不配合你,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猴子的兵

          猴子的兵 - 一個人走路,才是你和風景之間的單獨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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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公司就是這樣,年終獎截止2017年2月10日還沒有發,說是2月15才發。說真的,這話我說出去我都覺得臉紅,不知道領導層是怎么決定的?另外如果現在提離職,年終獎沒有,工資也不發,如果想領了年終獎就走人,這個月也就是2月份的工資也別想要了。就問大家有沒有見過這樣的奇葩公司???領導決策者濫用職權,同等級領導1月底就離職了,2月15還是照樣發年終獎和工資,2月15號小中層要離職,照樣給人家都發,到了底層員工跟前,就是一大堆說辭和規定。港真,呵呵噠!為什么會有一大批人要走?公司管理層應該自己想想,別以為提出這些奇葩規定沒人敢反抗?都是成年人,不想計較而已。為什么公司會從行業的領導者變成最辣雞?為什么有能力的都跳槽?管理層應該自我反省,而不是由上到下的自我感覺良好,和甩鍋。也不對號入座,就一句話:東北大忽悠!
          天際彩虹

          天際彩虹 - 90后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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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想跳槽無外呼是想到別的地方多拿點錢,他不同意你走證明他需要你,那么你就要求加薪!一般情況下多多少少會加的。雙方慢慢互相協商,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翻臉,必盡人與人之間不光光是金錢關系。
          如果真的想走,離職是不需要公司批準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你的辭職報告相當于給公司的通知書,自交報告滿30天后,你就可以走人,而且公司不可以少付你一分錢的工資。
          如果是因為公司某些方面有過錯你想離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交了辭職報告就可以走人了,這可是翻臉的節奏,也許還需要法律維護的,雖然有保障,但要付出一定的精力。
          化蝶舞

          化蝶舞 -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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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想我也很想搞明白。我現在在一家鉆石打磨公司工作,工齡十年了。因為最近公司效益不好大部分員工都自動離職。而我們公司在去年跟我簽了一個離職要提前六個月的合同,我不知道這個合同有沒有法律效應。而且現在因為人少每天幾乎都要上班十個小時到十二個小時,真心抗不住。說是有加班費但是工資卻沒有漲。
          牛牛

          牛牛 - 雖然過去不能改變,未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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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頭條邀答。打工,一般都會你情我愿簽訂合同并制定共同遵守協議的條款。按題目而論,你若想離職,那要看你在公司干啥工種,擔當什么職位,離職理由及合同期滿否。如屬合同期內,并擔負重要職責,如科研技術攻關,主導項目未完成,你現有的技術知識是由公司送培而具有,事前未呈辭,公司未有替代者等等。不論你是否想跳槽或另立爐灶,甚至十倍于現職待遇的高就或其他的理由,你都不可能得到批準而離職。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算不求你念公司的好,起碼也應做到仁至義盡。真想離開,都須先告知公司允許或到合同期滿后,才能打算自己的天地,否則,是不可能的。
          天才

          天才 - 賺錢之道很多,但是找不到賺錢的種子,便成不了事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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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情況一般就幾個原因,首先你的工作目前沒有可以交接的人選,其次就是你的能力他們還是很認可的。所以看你個人的臉皮和人格了,假如你一定要走!那就每日工作懈怠著過,時刻去提醒他們批準,如果也不是非走不可那就看看能不能給你改善待遇!
          葉說

          葉說 -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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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做好工作交接
          2、自己該干嘛干嘛,既然不批,新工作還得找或者創業也得進行。前提是沒簽什么無良合同的情況下。
          Cola

          Cola - 青春是一本太倉促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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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規定三天不打卡,打入公司黑名單 既然已經決定離職 肯定是傷透了心 也不會再回頭了 所以打不打入黑名單 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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